該標準規定了戶用光儲熱系統運行時,光伏發電、直流儲能與供熱用電適配性要求、智能控制要求、光儲供熱系統效能優化要求及接口規范,適用于應用推廣光儲供熱系統,為光伏、儲能、供熱、蓄熱等多個環節的協調運行提供標準指導,為參與光儲供熱設計、運行及維修的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單位和相關人員提供執行依據。
起草單位為國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經濟技術研究院、中國農業大學、國家電投集團河北電力有限公司、北京晶澳太陽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國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石家莊供電分公司、國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國網湖南省電力有限公司、國網甘肅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國網綜合能源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為賀春光、王濤、安佳坤、郭偉、井天軍、張菁、趙陽、楊書強、范文奕、陳志永、胡平、趙輝、孫鵬飛、湯坤、王志潔、段長增、張榮達、薛輝、周卓宏、楊俊濤、郭邐達、王江波、牛煥娜、楊東文、楊照光、周喜超、李振、董昕、孫軼良、張章、李光毅、趙子珩、檀曉林、趙子豪、侯若松、郝志方、翟廣心、韓璟琳、王聰、馬會輕、趙杰、戎士敏、吳斌、崔立飛、馮孜愷。
為加快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發展,國家能源局結合實施“千家萬戶沐光行動”,將組織開展整縣(市)推進戶用和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5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意見》指出,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提升縣城能源使用效率,大力發展適應當地資源稟賦和需求的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開發利用地熱能、生物質能、空氣源和水源熱泵等,推動區域清潔供熱和北方縣城清潔取暖。
在此背景下,通過建設符合戶用光儲熱系統的協調運行規范的戶用光儲熱系統,對戶用光儲熱耦合微電網系統進行協調優化控制,能有效實現光伏、儲能、儲熱的綜合利用,提高居民“電采暖”的經濟性,助力打造清潔、綠色、經濟、高效的用電供熱示范工程。
從內容上來看,該標準主要包含以下幾個部分:
(1)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戶用光儲熱系統運行時應遵守的技術要求及接口規范等。本規范適用于使用10kV及以下戶用光儲熱系統的用戶或參與戶用光儲熱系統運維的工作人員,其他單位和相關人員可參照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3)術語和定義
包括光儲熱系統、光儲供熱、蓄熱裝置、智能光伏組件、熱交換流速調節、相變蓄熱材料、光儲一體化的定義。
(4)總則
明確戶用光儲熱系統相關設備、控制應滿足的規定,以及系統故障、檢修、停運時的要求。
(5)系統構成
規定戶用光儲熱系統交直流供電部分、光伏供電、太陽能與電能供熱部分的組成,以及各部分的構成要求。
(6)系統各組成部分控制接口
包括光伏控制、交直流供電部分控制、供熱控制、蓄熱控制以及繼電保護與安全自動裝置。
(7)光儲熱系統協調優化控制
包括優化目標、優化控制、光伏儲能與供熱協調,從而實現整個系統的協調優化控制。
(8)并網運行要求
包括并網點電能質量要求、聯絡線交換功率控制、并/離網轉換控制,保障系統正常并網運行。
(9)電網異常響應
包括電壓異常響應、頻率異常響應,從而為系統應對外電網異常情況提供依據。
(10)通信與信息安全
包括通信介質、通信規約、通信集成、信息安全等,保障系統的通信正常與信息安全。
(11)防雷接地
規定戶用光儲熱系統的防雷與接地要求,保障系統的安全與正常運行。
該標準規范了光儲熱系統的相關要求,該標準效益主要體現在:
(1)制定合理健全的戶用光儲熱協調運行規范,可以使符合本規范的光儲供熱系統憑借良好的彈性與更高的效率成為主流市場產品,并在千家萬戶及各類公用建筑取得廣泛應用,助力10kV及以下分布式電采暖冬季終端用能的清潔化比例提升,促進該領域的能源消費雙碳目標早日實現。
(2)本規范具有廣泛的適用性。該團標的制定,將進一步完善我國標準體系,進而規范光伏發電、交直流儲能與供熱用電適配性要求及智能控制要求,為光儲供熱系統效能優化的實現提供標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