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作業現場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統系列標準由T/CES 131-2022《電力作業現場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統 第1部分:總則》、T/CES 132-2022《電力作業現場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統 第2部分:現場管控終端技術規范》和T/CES 133-2022《電力作業現場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統 第2部分:智能服務技術規范》三部分組成。本標準規定了電力作業現場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統的總體要求、功能要求及安全防護要求。
起草單位為國網信息通信產業集團有限公司、福建億榕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電力科學研究院、四川大學、安徽繼遠軟件有限公司、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
主要起草人為李強、趙峰、王秋琳、莊莉、梁懿、蘇江文、葉文良、鐘加勇、彭艦、黃飛虎、王金策、閻譽榕、陳鍇、李濤。
當前電力行業電網結構日趨復雜,新裝備、新技術廣泛應用,電網運維、建設施工任務繁重,現場數量多、作業人員多、專業配合多,各類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交織疊加,作業現場安全管控難度大,傳統安全管控方式和能力跟不上新形勢發展的要求。
當前圍繞電力作業現場安全管控,主要是通過信息系統平臺和視頻攝像頭、智能傳感設備等智能終端實施遠程監控,但遠程安全監控受限于網絡通道和現場作業規模,存在管控不及時、有效性難以保障等問題;同時,以智能安全工器具、可穿戴設備為代表的智能終端,雖然種類多樣,但缺乏有效整合,未能形成現場管控的合力。
從內容上來看,該標準主要包含以下幾個部分: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電力作業現場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統的總體要求、功能要求及安全防護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電力作業現場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統的設計、開發、檢驗、應用等環節。
(2)規范性引用文件
(3)術語和定義
包括電力作業現場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統、智能服務、現場管控終端、現場智能終端的定義。
(4)總體要求
明確電力作業現場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統總體框架,以及電力作業現場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統在輸電、變電、配電等專業應用中的技術要求。
(5)功能要求
包括現場管控終端、智能服務以及現場智能終端的總體功能要求。
(6)安全防護要求
現場管控終端、智能服務以及現場智能終端的總體安全防護要求。
通過《電力作業現場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統 第1部分:總則》標準的制定,規范化了電力作業現場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統的設計、開發、檢驗和應用,填補相關技術標準空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與優化升級,具有較強的可復制性和示范意義,具備從協會團體內向行業內推廣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