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實施后,有助于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與優化升級,促進電力系統用滅火介質更新換代,針對泡沫噴霧、泡沫細水霧等產生形式,開展適用于噴霧系統的滅火介質開發,推動泡沫滅火劑技術進步及產品種類豐富。
(1)起草單位
北京南瑞怡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國網綜合能源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應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電力科學研究院、北京國電富通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國安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2)主要起草人
熊衛東、張國良、解曉東、吳劉鎖、張建成、楊帆、王楠、陳光、朱瑞、李寶利、朱小龍、李國春、王玉瑋、張美琪、王志剛、羅劍飛、錢平、蔚超、潘建亞、陳俊峰、趙錦、李國輝、王喜世、張燕、張東輝、徐亮、石澤耀、景偉、唐世宇、曹求洋、明菊蘭、田政、李振、周喜超、侍成、劉金龍、夏兵、杜厚棟、張博、洪清泉、宋小寧、程一杰,胡家元、許凱、昝瑞栓、包夏明、陳鵬、王成忠、張孝阿。
近年來隨著變電站變壓器等電力設備火災事故發生次數增多,對變電站的火災防范變得至關重要。《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中規定,單臺容量為125MVA及以上的油浸式變壓器應設置水噴霧、泡沫噴霧及其他固定滅火系統。泡沫噴霧系統由于可有效性的撲滅變壓器油類火災,從而大量應用于變電站大型變壓器中。
國標GB50281-2006《泡沫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中4.2.2規定泡沫滅火劑進場需檢測其發泡性能和滅火性能;國標GB15308-2006《泡沫滅火劑》中7.3規定,對于超過存儲期的產品,應每年進行滅火性能檢驗。
目前的國標對電力行業消防技術標準體系不夠完善:
一方面,國標GA834-2009《泡沫噴霧滅火裝置》、GB50151-2010《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范》與GB15308-2006《泡沫滅火劑》對泡沫滅火劑滅火性能的檢測存在較大的差異,試驗裝置、方法和燃料也不相同,無法確認泡沫滅火劑質量,更無法篩選出適用于變電站-變壓器油火災的泡沫滅火劑產品;
另一方面,滅火介質與滅火系統之間相互獨立,而泡沫滅火劑關鍵性能指標,如發泡性能和泡沫穩定性(析液時間)與發生裝置的技術參數有很大的關系,直接影響最終的滅火效果。
本標準的制定,是對我國現行消防技術標準中相關變電站內容中條款的充實、補充與深化,并切實解決當前變電站消防設計存在的一些具體問題,為變電站泡沫滅火劑的選型、檢測、驗收、監督提供標準,對保障電網穩定運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已對標準中涉及的泡沫滅火劑開展了理化性能、變壓器油滅火性能、溶劑油滅火性能、磷酸鐵鋰電池模組滅火性能試驗驗證,試驗結果表明采用本標準中的試驗方法科學合理,可用于對標準中涉及到的泡沫滅火劑進行試驗。
(1)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電站用泡沫滅火劑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等內容。本文件適用于系統容量10MWh及以上預制艙式磷酸鐵鋰電池儲能電站、220千伏及以上變電站(換流站)場景使用的水成膜泡沫滅火劑。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3)術語及定義
GB 15308、GB 50151、XF 834界定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4)技術要求
主要提出了電站用泡沫滅火劑的技術要求:包括凝固點、表面張力、腐蝕性、發泡倍數等12項理化性能,5項溫度敏感性要求,溶劑油滅火試驗、變壓器油滅火試、磷酸鐵鋰電池模組滅火試驗3項滅火性能要求。
(5)試驗方法
根據“技術要求”對電站用泡沫滅火劑的樣品及溫度處理方法以及凝固點、抗凍結、融化性、比流動性、pH值、表面張力、界面張力及擴散系數、腐蝕性、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及其鹽含量、生物安全性能、發泡倍數和析液時間共10項試驗內容的方法進行詳細的描述。
(6)檢驗規則
規定了電站用泡沫滅火劑的取樣、型式試驗、出廠檢驗、進站檢驗、產品抽檢的規則。
(7)標志、包裝、運輸和儲存
對電站用泡沫滅火劑的包裝、標志、運輸和儲存的要求進行規范。
現有國標GB15308-2006《泡沫滅火劑》針對消防炮等吸氣式泡沫產生裝置,與電力系統場景下泡沫噴霧、泡沫細水霧等系統匹配程度較低。該團標的制定,將進一步完善我國標準體系,填補噴霧形式下的滅火添加劑技術標準體系空白。標準批準發布后,經宣貫、實施,能夠進一步提升電站用低倍泡沫滅火劑的適用性、環保性、高效性,在更大程度上保證滅火系統滅火能力,提高電力系統消防安全。
同時,本標準的建立有利于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與優化升級,促進電力系統用滅火介質更新換代,針對泡沫噴霧、泡沫細水霧等產生形式,開展適用于噴霧系統的滅火介質開發,推動泡沫滅火劑技術進步及產品種類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