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內蒙古能源局公示了一則局長信箱來信選登明細。其中,關于主題為個人光伏、輸電線路等安全、政策的咨詢內容顯示:目前,我市個人分布式光伏項目逐步增多,多數申報建設在城市周邊老舊房屋、棚舍等,房屋質量多數存在問題。考慮安全問題,我委要求個人提供房屋承載力報告,但申報人認為沒有上級明確的政策要求,屬于加碼審批。經查找,我委未發現針對個人光伏申報流程、安全監管職責劃分等相關文件。同時,個人分布式光伏涉及量多,點散,安全監管職責如何劃分。是否按辦事處屬地管理?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回復為: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根據項目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核準或備案管理,實行核準管理的具體項目范圍以及核準機關、核準權限,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 錄》確定。
原文見下:
來信主題:個人光伏、輸電線路等安全、政策的咨詢
來信內容:您好,我是錫林浩特市發改委工作人員,現有部分政策法規想向貴局咨詢,請予解答。1、 針對個人光伏問題。目前,我市個人分布式光伏項目逐步增多,多數申報建設在城市周邊老舊房屋、棚舍等,房屋質量多數存在問題。考慮安全問題,我委要求個人提供房屋承載力報告,但申報人認為沒有上級明確的政策要求,屬于加碼審批。經查找,我委未發現針對個人光伏申報流程、安全監管職責劃分等相關文件。同時,個人分布式光伏涉及量多,點散,安全監管職責如何劃分。是否按辦事處屬地管理? 2、針對輸電線路審批問題。按照《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政府投資的均為核準,依據《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第五條:實行核準管理的具體項目范圍以及核準機關、權限等,由《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確定。目前,針對220KV以上新建線路工程均可上報核準,220kv以下新建、遷改等暫未明確核準還是備案,我委也未收到權力下放相關文件,為保障線路工程推進,建議明確各層級審批權限,明確職責分工,避免出現越級審批情況。以上問題已影響地方工作開展,特此請示,請予協助。
回復單位: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
回復內容:您好,您在自治區能源局局長信箱中的留言已收悉。經認真研究,現將有關事項回復如下。1.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根據項目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核準或備案管理,實行核準管理的具體項目范圍以及核準機關、核準權限,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 錄》確定。2.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7年本)》,除跨省區、跨盟市電網項目外,其他220千伏及以下電網項目均由盟行政公 署、市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建議咨詢錫林郭勒盟能源局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2、針對輸電線路審批問題。已與來信人電話溝通,解答了該同志提出的相關問題,該同志對我局的答復表示滿意。